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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税收政策重大调整 着重支持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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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税收政策重大调整 着重支持自主创业

最佳答案就业税收政策重大调整 着重支持自主创业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网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有三个特点:着重支持自主创业,创业政策惠及面更广,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更规范。这是继2005年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后的又一次就业税收政策重大调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召开贯彻实施促进就业税收扶持政策视频会,全面部署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扶持政策。

会议指出,新的就业税收扶持政策在继续突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鼓励劳动者创业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拓展了政策内容和对象范围,与以往政策相比,有三个特点:

一是着重支持自主创业。在国家已出台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个体经营,积极扶持个人自主创业。

二是创业政策惠及面更广。人员范围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作为基本条件,政策对象扩大到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都可涵盖在内,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

三是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更规范。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在享受对象上体现了普惠性,在管理方式上突出了规范性,并将公共就业服务职能与税收征管紧密结合。同时,通过加强对《就业失业登记证》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等凭证的管理、设置行业限制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优惠政策的操作性和可控性,避免产生税收征管漏洞。新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覆盖面广,必将对劳动者就业和创业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公平收入分配、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财税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资源配置和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以来,财税政策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不断完善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了适应我国当前就业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积极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扩大就业,特别是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对就业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这是继2005年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后的又一次就业税收政策重大调整。

会议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把握政策内容,积极推进政策落实,充分发挥税收扶持政策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一是注重落实,跟踪问效。根据管理权限加快出台地方配套政策文件,研究确定工作方案,细化政策规定,完善操作办法,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二是加强配合,相互协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对接,共同推进政策落实。三是简化程序,规范管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政策办理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公示申请享受办法。建立完善登记失业人员的凭证管理制度、劳动者就业失业状态的信息监测制度以及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四是加强宣传,推动落实。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税收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享受的条件、程序和办法,让劳动者充分了解政策,运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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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减法”加力就业创业

最佳答案关于税收“减法”加力就业创业

财政部等3部门4月29日联合下发关于就业创业有关税收调整的通知,我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进一步升级。以税收的减法做收入的加法,支持和促进就业创业,一方面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活力,另一方面也给困难群体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增加他们的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4月29日下发《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延续并完善了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3部门文件是对国务院要求的具体落实。4月中旬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2013年底到期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新政策在延续原政策基础上,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当前经济增速放缓,对就业问题产生了负面影响,新政策的发布对扩大就业、鼓励创业、促进社会稳定意义重大。”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向《经济日报》记者表示。

扩大优惠范围

新政策调整了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税收政策的人员范围。将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等4类群体,统一调整为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1年的人员。

“只要招用登记失业1年人员的企业,就可享受税收优惠。”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招用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企业可以每年每人扣除税费4000元。

登记失业半年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则没有失业时间限制。

同时,新政策还取消了享受税收优惠的行业范围限制。原政策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范围做了除外的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将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排除在外;对企业吸纳就业的,将从事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的服务型企业排除在外。

“考虑到就业重点群体发生了重大改变,为了扩大就业渠道,增强税收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次政策调整取消了行业范围限制。”王建凡说。

此外,吸纳失业人员就业而享受优惠的单位,也不再只是从事经营活动的营利性企业,还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这意味着民办的医院、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等非企业单位也能享受相应的税费优惠,这些单位同样是吸纳社会就业的有效渠道。”张斌说。

加大减税力度

“新政策在对前期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中,减税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

按照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等在新增加的岗位中,招用登记失业1年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减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对失业人员创业的个体经营,每户每年定额标准为8000元。

“除国家给予4000元、8000元的定额税费扣减外,地方政府还可按规定给予更大的税收优惠。”王建凡表示,比如,在从事个体经营税收政策中增加地方政府可根据情况最高上浮20%的规定,扣除额最高可达9600元;将企业吸纳就业的扣减定额标准由“可上下浮动20%”调整为“最高可上浮30%”,扣除额最高可达5200元。

同时,调整后在原有扣减税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地方教育附加。“原政策出台时,地方教育附加只有部分地方征收,因此未将其纳入扣减税费范围。考虑到当前各地已全面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扣减税费中增加地方教育附加。”王建凡说。

此外,新政策将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由审批改为备案,大大方便了纳税人。“程序大大简化,为企业和创业者节省了时间、精力,使其能专心投入生产经营。”高顿财经研究院副院长赵刚表示。

形成政策合力

近年来,国家密集发布了一系列与促进就业有关的财税政策,尤其是通过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岗位的增加,加大了对创业和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此次出台的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是中央支持就业的政策‘组合拳’中的一部分。”白景明表示。

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这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王建凡表示。

今年4月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扩展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就业问题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多重扶持政策的实施,将更有力地促进就业。”张斌表示,财税政策在促进就业上还有空间,包括可以通过支持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培养市场需要的劳动力,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

“在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的大背景下出台这一系列减税政策,有针对性地促进就业,是国家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表现,也体现了党和国家保民生、托底线的决心。”王建凡说。

税总明确个体户经营期不足1年计税方法

按实际经营期参照每月3500元标准扣除

本报北京4月29日讯 记者曾金华 崔文苑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明确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计税方法。《公告》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在计算其应纳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按照其实际经营月份数,以3500元/月的标准确定。

据介绍,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式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相似,具有可比性。从保持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等情形纳税期限的确定相一致的原则,《公告》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年度中间开业(注销)的个税计算方法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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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税费政策助残创业就业

最佳答案天河税费政策助残创业就业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为切实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持续提升残疾人满意度和幸福感。

把脉、问诊、开方、取药……中医王某在他开设的天河区车陂培基堂中医诊所里忙个不停。虽是残障人士,但王某自强自立,多年来潜心钻研临床中医妇科,还获得“广州市自强模范”称号。

“我们创业肯定要更艰辛一些,幸好一路上收获了很多支持与关爱”,王某感慨地说,“像天河区税务部门就一直很关心我们诊所的经营发展,及时讲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我们减轻负担。”培基堂中医诊所近年来一直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对于我们这种小本经营来说,税务部门的支持让人感觉到踏实与温暖。而且现在很多涉税事项都是在手机上直接操作,对我们行动不便的人来说也是好消息。”王某表示要将这份温暖传递下去,尽力为更多的病患解除病痛,获得健康。

天河区税务部门在全面落实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持续优化“非接触式”办税模式,拓展“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样化办税渠道,比如在办税服务厅开通残疾人绿色通道,为与残疾人相关的高频办税缴费事项安排预约办、容缺办、延时办、上门办等“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共同为残疾人打造阳光温暖的社会环境。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车务段属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站段,该公司聘用了残疾人21人,享受了“部分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费额60,208.43元。

用人单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一定比例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车务段财务负责人表示:“招录残疾人,既能履行社会责任,为扶残助残做贡献;又能享受税费减免,减轻企业负担,对个人、企业、社会来说是三方共赢。”

天河区税务局针对残疾人就业难度大、不稳定等难题,一方面与区残联、财政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依托大数据分析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情况,收集有安置意愿的企业信息缴费人充分了解免征、分档减缴等优惠政策,加强对企业及残疾人的双向对接;另一方面,全面收集整理残疾人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深入校园、企业开展走访宣传,紧密跟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全流程和开展税费政策辅导服务,以税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实现人生价值。

我国将实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税收政策

最佳答案我有幸参加中国就业促进会与杭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2008中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高层论坛”,并借此机会谈谈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税收政策。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指出:国家提倡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可见,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主要是劳动者自主创办企业、合作组织或搞个体经营,从全社会来看,可激发劳动者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精神,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是积极促进就业的重要形式。因此,政府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扶持政策,其中,实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税收政策是一项重要工作。我想就促进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税收政策谈几点意见。

一、税收政策在促进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济发展是扩大就业的前提条件,因为就业岗位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创造的,但经济增长能否有效地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还取决于经济结构状况。不同产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在提供就业岗位方面存在着差异。总的来看,第三产业、中小企业、个体经济是就业的主要增长点,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主要集中在这些领域。目前,国家在促进第三产业、中小企业、个体经济发展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税收扶持政策,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一是完善税制,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过去,我国的税收制度存在着内外差异、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和所有制差异,不同类型的纳税人不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比如在2008年以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存在着差异,外资企业普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际税负明显低于内资企业,如内资企业要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税基,缴纳1%至7%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对外资企业则不征收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我国劳动者自主创办的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内资企业,只能享受内资企业税收政策,其整体税负高于外资企业,这就不利于平等竞争。对于这些问题,国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调整,通过税制改革逐步消除各种税收差异。

二是采取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个体经济的发展。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通过不断完善税制,逐步消除了一些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制度因素。但是,考虑到中小企业个体经济在活跃地方经济、吸纳劳动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近年来,国家又不断调整和完善了相关的税收政策,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和个体经济的发展。在扶持个体经济方面,国家对个体经营户规定了增值税或营业税的起征点,个体经营者的收入在起征点以下是不征税的,这就等于国家对个体经营者的生存性收入是免税的。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按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只征收个人所得税等,这些政策减轻了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此外,国家对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对其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这些政策将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问题。

三是促进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第三产业主要是服务业,是吸纳劳动就业的主渠道,今后发展潜力还很大,为此,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比如,对一些特定的就业困难群体从事服务业个体经营给予限额税收减免政策,对苏州工业园区符合条件的高技术服务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大型物流企业进行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园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等。此外,国家还实施了一些产业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一些高素质人员,如大学生、海外留学人员从事“事业型”创业,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就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二、进一步完善促进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税收政策

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不断改革和完善相关税制,促进经济发展。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经济发展,只有经济持续发展,才能不断创造出新的就业岗位,这也是实现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重要基础条件。今年,国家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条件。下一阶段,国家还将实行多项税制改革,比如推进增值税转型的改革,在总结东北地区、中部地区部分行业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政策。这些税制改革将有力促进企业发展,只要企业发展了,就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

第二,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个体经济的发展。实践证明,中小企业作为活跃市场的基本力量,吸纳了社会上大多数就业人员,已经成为中国就业的重要渠道。据有关统计,2006年,在全国各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创造全国GDP的60%,吸收75%的城镇就业人口。应当指出,我国现行税制中还存在一些影响中小企业、个体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因素。一些征管制度和办法增加了中小企业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身份认定中存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部分中小企业受经营规模的限制,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影响了中小企业在同其他企业进行经济活动时的选择空间,也加大了中小企业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另外,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中小企业,增值税采取的是按4%和6%两档税率定率征收办法,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虽然管理上简便,但带来的问题是,无法完全避免重复征税,不仅使部分中小企业税负偏重,同时也使其产品销项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针对这些问题,国家要继续研究和完善相关的税收政策。

第三,大力扶持第三产业的发展。在实施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我们要对第三产业、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和行业采取税收扶持政策。第三产业与传统产业相比,具有投资少、效益好的特点,特别是在就业方面,第三产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从有关数据看,我国第一、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7.7%、50.1%、42.2%,与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占70%的比重相比,我国第三产业发展不仅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也落后于不少发展中国家,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如果将我国第三产业发展水平提高到世界平均水平,我国将会增加大量的就业岗位。过去我们偏重强调发展大型工业企业,使得大型工业在资金筹集、土地使用等政策方面享有优势。今后,在促进工业由大变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同时,应结合我国人力资源丰富的特点,以解决民生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采取针对性的税收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

第四,进一步完善促进特殊群体就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多年来,国家对一些特殊群体就业,实施了税收扶持政策,主要包括残疾人、下岗职工、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并失业一年的困难人员等。实践证明,这些税收政策在促进特殊群体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我们正在按照法律规定,积极研究下一阶段扶持特殊群体就业的税收政策,适当扩大扶持范围,改进扶持方式。就业税收政策直接关系到民生,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同时我国的就业形势又比较复杂,即面临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历史问题,又面临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因此税收政策要做到统筹兼顾,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方面要保持政策的平衡性,既要考虑到公平,又要考虑到每个群体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同时,我国在不同的经济阶段有着不同的经济发展战略,税收政策还要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

第五,实施有利于提高劳动者技能的税收政策。目前,我国劳动者技能不能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职业教育培训市场不够发达,为劳动者提供的公共服务不足,是造成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结构性矛盾、摩擦性失业的重要原因。今年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提高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扣除比例。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对劳动者实施岗前培训、在职培训,鼓励发展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为什么税收促进创业的信息,欢迎点击若米知识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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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若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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